大赛介绍
一、“创客中国”大赛主旨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培育人才链。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负责区域赛的组织协调、宣传推广、技术保障和成果转化工作,设立大赛专家组,负责提供项目咨询、评审、提升等工作,聘请公证机构为大赛提供公证服务;
协办单位: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充分调动本区域各类企业载体和服务机构、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项目动员和征集工作,结合产业特点和招商需求为参赛项目提供落地支持。
三、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
1.在天津市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创业组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1)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2)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三)其他要求
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近三年入围全国企业组500强或创客组100强的项目不得参赛。各参赛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对剽窃他人创新成果,以及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四、赛事流程
项目征集期截止到7月10日。赛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分为初审、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15日,赛事举办地点另行安排,赛事结果通过天津市中小企业服务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初审:评审专家线上评审参赛者提交的项目资料,对项目进行打分遴选确定晋级复赛项目。
复赛:按企业和创业组进行分组比赛,采取路演方式进行现场评审确定晋级决赛项目。
决赛:企业和创业组采用路演方式进行分组比赛,现场演示和答辩、评委当场亮分、现场公证,按得分高低产生获奖项目。
复赛和决赛均采取8分钟路演、4分钟互动答辩,按国家大赛要求经公示无异议优秀项目推荐全国总决赛评审备选名单。
五、奖项设置
(一)名额设置
1.企业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2.创业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同时,根据评审委员会的专家意见设置若干优胜奖,区域赛组委会给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参赛项目颁发证书和奖杯。
六、支持与服务
(一)宣传展示。通过“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小企业服务月、天津市中小企业服务网、市相关媒体等渠道,对参赛项目、成果转化服务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优先联系国家权威媒体宣传报道。
(二)融智服务。借助大赛平台结合企业需求发布参赛项目服务包,提供政策辅导、人才服务、法律咨询、知识产权、数智升级、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出海支持等全方位发展服务。
(三)融资上市。择优向政府投资基金、创投机构、银行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服务。联合沪深北交易所,提供上市路径规划、规范治理辅导、股权架构设计等梯度培育,对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优先纳入上市挂牌储备库。
(四)园区对接。促进与产业园区对接,组织有意向的企业与国家级和市开发区、产业主题园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企业载体进行产业对接,加速实现产业化。
(五)资源对接。支持参赛项目合作交流,搭建产业链协作平台,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定期组织技术沙龙、供需对接会、标杆企业访学等活动,推动参赛项目间技术互补、市场共享、供应链协同。
时间安排
奖项设置
大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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